建筑工程之电气工程基础知识汇总(一)
(一)直流系统
1. 两线制直流系统直流两线制配电系统应予接地。 但以下状况可不接地: 备有接地
检测器并在无限场地内只向工业设备供电的系统;线间电压等于或低于 50V,
或高于 300V、采用对地绝缘的系统; 由接地的交流系统供电的整流设备供电的
直流系统;最大电流在 0.03A 及以下的直流防火信号线路。
2. 三线制直流系统三线制直流供电系统的中性线宜间接接地 .
(二)交流系统
1.低于 50V 的交流线路普通不接地,但具有下列任何一条者应予接地; (1)
由变压器供电,而变压器的电源零碎对地电压超越 150V;
(2)由变压器供电,而变压器的电源零碎是不接地的;
(3)采取隔离变压器的,不应接地,但铁芯必需接地;
(4)装置在修建物外的架空线路。
2.50~1000V 的交流零碎契合以下条件时可作爲例外,不予接地:
(1)公用于向熔炼、精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