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黄证)
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 划拨土地前, 经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
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绿证)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 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
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是
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
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 由城市各级人
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
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
范围。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 允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