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顺利做
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
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各学科复
试工作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复试工作
1. 复试人数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 ,第一志
愿优先原则以及各学科调剂细则, 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和复
试人数。
2. 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
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 A类考生工科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剂筛选原则
(1)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原则上应为相同或相近,其
中统考科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