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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
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
(讨论稿)
中国二局四公司华南分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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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办法
类别 工地存在事故隐患 处罚数额
一、
安
全
管
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 (以教育登记卡及考
试卷为依据)。
出现 5 人或 5 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 20%连
同受罚;
出现 10 人或 10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 30%连同受罚;
出现 20 人或 20人以上者,工地负责人按 50%连同受罚;
工地负责人强行安排者,工地负责任人按 100%连同受罚。
对工地每例每
出现一人罚款
50元
2、电工(含发电机工) 、焊工、机驾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罚
款 300 元
3、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