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
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
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
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
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
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