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现安全施工的十大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准制度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组织企业技术部门和安全部
门,按专业对口和分部划分为原则,编写土建、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安全施
工方案,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临时建筑的施工方案。参与编写的人员要求有土建、
电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全面)负责过二类以上建筑工程业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记录,接
受过正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 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
方案进行审核定稿,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经过批准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确定了保证科学施工的安全目标和预防控制的安全目标,确定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成为工程招投标的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 和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的理论依据, 是建筑工程开工
许可和备案登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