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现将开发的龙山鸿郡住宅楼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
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达成
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及施工标准:
1、工程名称:龙山鸿郡 A区 楼
及地下车库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暂估 ) ㎡
4、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赤峰市《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6、工程日期: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定
于 年 月 目。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以内的装饰装修、土建 (不含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部分,
人工清理基槽 10%土方计入结算 )、给水、排水、采暖、电气工程;
化粪池、室外排水等工程。
二、 结算方式:
1、本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