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发生各类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
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努力将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
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建立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
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
织和分头负责的原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做好应急救援装备 、器材、设施及维修保养。
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备齐救援物资:草袋、铅丝、锹、镐、灭
火器材、急救箱、担架等,由现场总指挥统一调动。
救援物资能够满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且
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每年定期对救援物资中的年检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测,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机物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制定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报警系统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
报告总公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