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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
一、尺寸大小为 800mm× 600mm× 2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
立面距地面 2 米处设置。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志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三、标志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
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标志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永久性标志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不得办理竣
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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