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须知
1、施工现场安装、 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 必须由电工完成。 施
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
2、使用用电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
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
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外高、低压线路下方,
也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 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产必须保持
安全操作距离,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否则应采取
防护措施,如增设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并悬
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 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
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6、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 。电线必须符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