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
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
工程变更 (简称变更) 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 保证工程质量
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
和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 (简称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工
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所有的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
为优化设计、 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 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
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变更, 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下发变
更指令,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
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没有变更指令,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
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 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