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领域的各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协调与分工
徐州市土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摘要:建筑工程领域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对社会事务的一种行政管理,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但
行政法确定的职责范围有重叠现象, 本文根据行政职责法定和行政法效力适用原则进行梳理、 协调和界定,
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关键词:行政管理、行政法、行政依据、行政范围、职责
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是对社会
工程建设事务的强制性行政管理。 按照这一
要求,地方成立一系列监管机构代表政府行
使行政管理, 在建筑工程领域有建筑工程质
量监督、消防监督、电梯监督、人防监督、
防雷监督、 安全防范监督等监督机构行使政
府职能,这些监督机构按照行政法赋予的职
责独立开展行政管理工作, 但是行政法确定
的行政范围有重叠造成执法过程有 “权责不
明、执法越位和执法扰民”现象。本文从行
政管理和行政法效力适用原则协调解决这
些问题,使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