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一)
王亚勇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
国家标准规范管理组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1.4 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有何差别,在设计文件中应如何表述?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GB50011 总则
设计基准期为 50年。
设计使用年限分别采用 5、25、50和 100年,对应于临时性建筑、容易替换的建筑结
构构件、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及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所谓设计基准期 ,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而选用的时间
参数。建筑结构设计所考虑的荷载统计参数,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 50 年确定的,如
设计时需采用其他设计基准期, 则必须另行确定在该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的概率分布及
相应的统计参数。设计基准期是一个基准参数,它的确定不仅涉及可变作用(荷载) ,
还涉及材料性能, 是在对大量实测数据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