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13.3.4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宜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柱。
2.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实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2.5 ,空心块体的
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3.5 ;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3.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 500~600mm 设 2φ6 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 6、7 度
时宜沿墙全长贯通, 8、9 度时应全长贯通。
4.墙长大于 5m 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 8m 或层高 2 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
土构
造柱;墙高超过 4m 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5.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
关于多层砖砌体房屋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要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