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各级主体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云南省 2020年度大型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状的要求,签订 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责任人为企业(实体)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二)责任范围
责任状签字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含控股企业和租赁设备、
分包工程,在本企业生产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单位和
人员)。
(三)考核时间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 “一岗
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组织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治理,加强项目安全监管,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