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不良行为评分标准
序
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一、队伍管理方面( 30分)
1
主要从业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
要求( 8 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等级标准,有职
称人员少 1人扣 0.5 分,最多扣 3 分;项目经理(建
造师)每少 1 人扣 1 分,最多扣 3 分;企业安全员、
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每少 1 人扣 0.5 分,最多扣
2分。
2
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达不到资
质标准要求( 3 分)
每一项达不到扣 1.5 分。
3
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达不
到资质标准要求( 3 分)
每一项达不到扣 1.5 分。
4
不按规定开展行业统计报表工
作(3 分)
未设专职统计员的扣 1 分,报表不及时准确整洁的扣
1 分,不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统计
培训、会议等活动的扣 1 分。
5
企业承揽施工任务过少
(3 分)
无施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