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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成果标准》
第一篇:总则
1、编制依据
1.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质[ 2003]84号)、
1.2《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04J801)
1.3《民用建筑工程总平面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05J804)
2、编制说明
2.1 本文出现的“施工图”为最终的提供施工的图纸的标准要求。为在有限的
设计周期内充分保证图纸质量,与总包招标影响不大的图纸可允许稍后出图
(在清单中已标注),但必须遵照招投标的总体计划的时间节点出图。
2.2 报建施工图纸,遵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2.3 外审施工图纸的主要平、立面图纸应与报建图纸一致。外审施工图一般同
时提交成本部进行工程招投标。 如果施工图外审后有修改而此时招投标工作尚
未结束时,修改图有 2种方式提供成本部: 1)布局修改时在图中用云线标注;
2)当修改量较大时,出整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