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常识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高处坠落是指人由于站立于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坠落高
度超过 2米)造成伤害的事故。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
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根据高度不同分别是:
当作业高度为 2—5米时,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 2米。
当作业高度为 5—15米时,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 3米。
当作业高度为 15—30米时,其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为 4米。
当作业高度为 30米以上米时,其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为 5米。
据对近年来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本
身缺陷或是安全防护措施缺乏和缺陷造成,如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无防护设施
或防护不严、不牢固,作业人员踏空失足坠落;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
时作业人员无可靠防护措施坠落;停层通道板损坏、通道门未关闭等;脚手架
跳板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