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山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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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
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
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 (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
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在 2012年 2 月 20日起
执行。
请各施工班组、工地主要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
给予经济奖励(工地主要负责人占 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 7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90分以上(含 90分,以下
同)的工地,奖励 1000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