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 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
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 荷载特性、连接方法等
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料,且宜采用 Q235钢
和 Q345钢。对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
第二, 下列情况的模板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用 Q235沸腾
钢:
(1)工作温度低于 - 20℃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的承
重结构或构件。
(2)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 - 30℃的所有承重结构或构件。
第三, 当结构工作温度不高于 - 20℃时,对 Q235钢和 Q345钢
应具有 0℃冲击性的合格保证;对 Q390钢和 Q420钢应具
有- 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第四, 施工现场的制作的木构件, 其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下列
规定: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 25%;板材和规格
材,不应大于 20%;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