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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太原市小店区三友建筑器材租赁站
承租方(乙方):山西六建十六分公司
乙方因承建项目:蒲县万家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
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在签订本合同时, 乙方必须提供担保单位并对甲方的租赁物资和租金的回笼进行担保; 在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指定经办人,并开出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办理有为苗斌,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1401081988092110410
二、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日租赁单价及赔偿单价:
名称 单位 租用数量 日租金(元) 赔偿单价(元) 备注
钢管 吨 3.90 元/吨 市场价 租赁物资类别和数量如有变
更,以提货单数量为准,不再
作变更手续,租赁按提货变更
的价格收取。以上日租金单价
为不含税价。
扣件 个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