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
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
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
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
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
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
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安阳市中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洹文苑项目部
2014-08-03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