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责任书
一、实现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及省厅、处、当地政府部门、现场办、集
团公司及项目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 牢固树立“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加强环境保护是国家和政府的要求, 是全体人民群众根
本利益的要求,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
思想,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
废墟,要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需要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
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期治理;预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
要限制项目的生产规模。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讲
政治、促和谐、促稳定的高度,把环境保护工作当作事关全局、重中
之重的大事抓紧抓好, 切实做到环境保护有措施、 有检查,防微杜渐,
做好日常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程建设总目标,
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二、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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