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电梯租赁安装合同
租用单位:宜城市楚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投资新建的宜城楚都国际大酒店土建工程已经完成, 现进
入室内外精装修阶段,需要用乙方的施工电梯 型一台,提升高
度为 60 米,以下简称施工电梯一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确认机
械租赁关系,为了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特订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
根据甲方室内外精装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需租用乙方的施
工电梯期限定为:自机械安装完成后开始使用起至室内外精装修基本
结束为止。整体周期约 5至 6个月,以最终的进度情况为准。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 乙方同意按以下计价计算租费: 自施
工电梯安装验收合格挂牌日至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停日止,按天计价
(春节期间 15天不计费用),租金基价为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