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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陕西华中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诚实信用、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
守执行。
一、 使用设备的工程概况及塔吊型号
1、 工程名称:泾阳中学 C标 9#、10#楼
2、 工程地点:泾阳县先锋大街南段
3、 塔吊型号: 4807型
二、 租赁期限:
1、起租日期: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安装调试完
毕,并经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同时乙方
以启用日期出具书面通知。 若乙方有困难不能按期使用应与甲方提前
协商,另行书面确定设备起租日期,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施工,而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租用终止日期:以乙方出具的租用设备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若乙方不能按时出据书面停用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