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取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1.总 则
1.1 为规范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提高该项工作质量, 指导建筑
智能化工程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造的办公、商业、酒店、文化、体育、医院、
学校、交通和住宅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等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与取费管理。
1.3 设计咨询工作除了本规定所指定的各子系统外,其他系统的设计咨询及收费
办法由协议双方另行议定。
1.4 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分为规划咨询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和
深化设计阶段。
1.5 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收费计价:
序号 计费额(万元) 基价计价比例
1 200 5.0%
2 500 4.8%
3 1000 4.5%
4 3000 3.5%
5 5000 3.2%
说明: 1.根据建筑类型、工程类型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