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民用
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建质[ 2006]192 号)、?江苏省民用建筑节
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暂行) ?(苏建质[ 2007]313号)、?关于实施建筑节
能的若干意见?〔昆建[ 2007]27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凡 2007年 10月 1日起报建项目的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建筑节能应作为一个完整的分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 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须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 各单位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均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㈠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要求和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不得要
求相关单位降低设计、 施工和验收标准。 对原节能设计要求进行变更的, 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