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条文的理解、掌握问题
序号 条文代码 讨论 内容 掌握 原则
1 JGJ64-89 第 3.3.3 条 关于饮食建筑厨房的工艺设计问题。 此条为强制性条文,
厨房的工艺一般在二次装修时进行设计, 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图纸中应按规范提出相应要
求。
2 JGJ37-87 第 4.7.1条 建筑物内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等用房不
应布置在餐厅、 食品加工、 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如设
有双层结构形成间接上层, 并有良好的防水措施, 是否可行? 设计中应避免出现上述情况,
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双层结构并作 “被褥式 ”防水处理(变配电除外) 。
3 GB50096-1999 第 4.3.4 条 住宅卫生间采用双层结构处理是否能直
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面。 不能。
4 GB50028-93 第 7.7.7 条 烟囱伸出坡屋面高度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