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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图纸表达 (方案设计深度 )
注:下列信息并不全面,仅供参考。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建筑制图
标准》
总平面图
1. 应表示的内容
1) 场地的范围:表示出用地红线、道路红线
2) 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
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3) 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
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4) 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5)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2. 表达的规范性
1) 线型要求参见《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2) 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