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建发 [2008]65 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和《关于印发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的
通知》(建质 [2008]76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
四川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和《关
于印发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的通知》(建质 [2008]76 号)要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