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
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 《重庆两江工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
理办法》(渝两江管发 [2010]19 号)和《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稿) 》,结合鱼复工业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
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调整、建设工程业
主的新要求、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施工环境变化等作出的修改或调整。
第四条 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
在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下,按程序审批。
第五条 分部分项工程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无特殊理由不得进行多次
变更。同一位置的正负变更应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