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阴阳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如何确定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本案要旨:黑白合同的处理原则?阴阳合同法律效力?承包方合法中
标并签订建设工程中标合同, 同时将中标合同向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
案后,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又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
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
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根据。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 《中
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 。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硕士, 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
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 房地产的法律事务, 在该领域有
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 38 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 186-0190-0636,邮箱:
lawyernew@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