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 9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14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3 年 12月 11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
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
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