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拟 签 订 的 合 同 条 款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辛集市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
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
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玉玻璃厂房施工项目 。
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大街 8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制定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
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