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因合同签订不完善存在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发
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合同。《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 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
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
款。《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
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实,合同法对于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列明已经包括了建设工程合同的主
要内容,而合同签订时出现法律风险原因主要在于合同双方签约能力、 承包人资
质、合同条款设计等环节。 一般情况下,除建筑施工企业以及长期从事房地产开
发的企业外,大多数建设方对于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