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骨料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
与组卷方法、验收移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冀东骨料各子(分)公司及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组卷方法、验收、移交程
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冀东骨料板块所属子(分)
公司各新建、扩建项目,技改及土建维修项目按照项目实际
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归档的工程文件原则上均应为原件。
第四条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技术规范、 标准和规程。
第五条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
墨水、蓝黑墨水, 不得使用易退色、 易涂改的书写材料, 如:
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等。
第六条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
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第七条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幅
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