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7 年版 )
使 用 说 明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建
设工程监理招标。
2.《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供招标人选择使
用。
3.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
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删除。
4.采用“□”作为前缀的内容,为选择性内容,由招标人自行选用。
5.采用下划线表示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
写;不需要填写的,在下划线中用“ /”标示。
6.除可选择部分和下划线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 1.3 至 1.5 进行选择或
填写外,其他文字原则上不得改动。
二、招标公告部分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致。
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初步设计批复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等内容。
3.工程类别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