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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首先,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
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第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
验收方案;
第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
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
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
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最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