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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一、质量行为
1、建设(开发)单位
开发单位资质; 开工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以及有重大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新
报审手续,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及相关责
任主体的资质等级,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
定进行勘察、设计,责任人及注册师签字,参加地基验槽、单位工程
质量验收;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
术洽商记录,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进行设
计交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等。
3、施工单位
施工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与配备; 分包单位资质与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 施工现场
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