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江 苏 省 建 筑 安 全 监 督 总 站 监 制
填 报 须 知
一、申报要求
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 施工企业应当向监督机构主体提交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报告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
主要负责人名录;
(二)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等进
行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三)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
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
表彰奖励等);
(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填报说明
1、工程类型:桩基、装饰、安装、房建、市政、城市轨道交通、
其他。
2、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