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 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 》 (以下简称《示范
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
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
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 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
技术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