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25 号
2002-01-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权益, 提高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 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 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
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 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 (含大纲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含大纲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
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
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