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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规范
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市委
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
案》,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
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
为重点,用 2 年左右时间对 2008 年以来我市使用国有资金
或国有资金参股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
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项目进行全面检
查。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集中
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 创新监管方式, 加强制度建设,
切实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
联动,依法查处建筑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突出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