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配电箱技术条件
廊坊供电公司
2008年 1月 10日
⒈ 总则
⒈1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户外配电箱改造工程。它提出了对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
装方面的技术要求。
⒈2 本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⒈3本技术条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应按水平较高标准执行。
⒈4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
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任何异议,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
的差异”为标题的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⒈5 本技术条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等同法律效力。
随合同一起生效。本规范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⒉ 技术要求
2.1设备制造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