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站改造工程
施
工
合
同
1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 DHS15-1.6-MF 型锅炉辅机设备安装增项工程及
换热站改造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有关
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价款及 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
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
合同总价为(大写):
(小写):
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
算。
五、工程工期: 60 天。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年 9 月份进场施工,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所
有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
延。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