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电阻的国家标准
依据 GB50057-94(2000 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
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 第 3.2.1 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
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要求,第 3.3.4 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 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
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第 3.3.9 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
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
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当不相连时, 架空管道应接地, 其冲
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本规范第 .2.0.3 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
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对架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