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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集团派尚装饰有限公司
木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木工工程验收标准
一、细木制品工程
1、适用于窗帘盒、散热器罩、门窗套、木护墙、踢脚板、护栏、木扶手、
固定式橱柜、装饰线工程质量验收;
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
标准的规定。
3、材质要求:
(1)工程制作应用烘干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 12%。
(2)木材表面不得有死节、裂缝、虫眼。
4、细木制品安装必须粘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饰面板应粘结密合,不得起
层、起鼓。
5、窗帘盒、窗台板与基体连接严密、棱角方正,同一房屋内的位置标高及
两侧伸出窗洞口外的长度应一致。
6、本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
缝开胶,与踢脚板连接处无缝隙。
7、踢脚板:
上口平直,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8、顶角线:
挂镜线、腰线等应顺直,紧贴墙面,胶圈收口正确,木线对接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