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 2010]232 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神, 进一步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
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调控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 强化工作责任, 坚决遏制地价、 房价上
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二)落实差别化商业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向商
业银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
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