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杭建监总 [2004]12 号
为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 努力创建平安工地和文明工地的业绩,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特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以下简称“双标化”工地 )。
一、申报条件:
凡在本市实行安全监督的工程,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评选:
1 、建筑面积在 3000平方米(含 3000 平方米)或六层 (含六层)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 500
万(含 500 万)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配合管网工程);工程造价在 500万(含 500 万)以上的园林、
古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含 1000万)以上的隧道、桥梁、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
程。
2 、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