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
标实施办法(试行) 》的公告
杭发改投资〔 201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杭政办函〔 2009〕33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目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实际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招标投标, 特制定《杭州市政
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经市政府法律审查,请
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现予发布,自 2011年 8月 1日起实行。
杭 州 市 监 察 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标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提高政
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
办法》(杭政办函〔